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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通报30个违法开工项目并指出 坚决停建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于不顾的违法开工项目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国家环保总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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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1月18日在京宣布停建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并指出要严肃环保法律法规,严格环境准入,彻底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无序建设,决不允许出现象铁本那样的违法建设项目。据悉,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后环保总局首次大规模对外公布违法开工项目。 据潘岳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而这次予以曝光停建的建设项目都是在环评报告书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就已开工建设,有些工程已基本完成,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的违法工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决定依法责令立即停止这些项目的建设,并予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潘岳强调,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严肃的法律制度,通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避免由于项目盲目建设、经济无序发展而超出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可以使生产要素的布局和生产力的配置更加科学合理,国民经济的运行更加健康有序。在严肃环保法律法规,坚决停建那些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于不顾的违法开工项目,彻底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的同时,国家环保总局还将不断改革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切实推进发展模式的战略性转变,促进中国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一是推动开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建立和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要实现“预防为主”的环境保护方针,必须在高层次防止重大经济开发活动的决策失误和环境破坏。单一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不足以全面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利用资源。应开展对重大经济开发和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实现从源头控制新污染和生态破坏,协调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二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循环经济是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载体,是当前转变发展模式的战略选择,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人口多、资源少、生态环境脆弱,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十分突出。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是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应在建设项目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中推动循环经济的落实。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坚决处罚违法行为。要按照国务院制止部分行业盲目投资的有关规定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要求,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规定、盲目投资和违规建设的势头。对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和发现建设项目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报告的环保部门,必须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同时,要强化“三同时”验收,加强“三同时”执法检查。对不按时申请环保验收的及时下达补办通知,逾期不办的依法进行处罚;对验收不合格的,依法停止生产或使用,并予以处罚。 四是健全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建设项目数量庞大,仅靠政府去监管显然力不从心。发动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过程中,以听证和座谈等多种形式,使公众成为影响环境影响决策一支基本力量,是提高两项制度有效性的重要途径,也能弥补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监管的不足,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五是严格评价队伍监管,推行职业资格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每两年一次定期考核的工作基础上,增加每年1-2次的集中抽查。加大环评持证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严格环评单位资质准入条件,细化考核指标和处罚措施。完善竞争机制,引进境外环评机构,参与国内环评市场,提高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水平。 潘岳最后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将分期对违法建设项目坚决依法予以清查,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发现一批处理一批,决不允许出现象铁本那样的违法建设项目。国家环保总局将不定期对这些停建项目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 《新闻通稿3号》 附件: 国家环保总局通报的违法开工项目建设单位及名称
(何国建 网络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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