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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渝北区召开环境保护委员会2008年第二次会议         ★★★ 【字体:
渝北区召开环境保护委员会2008年第二次会议
作者:张姝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12

    11月11日上午,区长黄玉林在区委礼堂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区环委会2008年第二次会议,区领导胡明友、尹书菊,区环委会20多个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区环保局郭义局长关于近期环保工作情况汇报: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紧紧围绕巩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成果,大力实施“蓝天、碧水、绿地、宁静”四大行动,取得成效,进一步加强减排工作,启动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复查工作,完成污染源普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狠抓环境执法监管等,各项目标任务按计划推进。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狠抓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启动国家生态区建设,严格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产生,进一步加强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工作,扎实搞好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复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区环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在会议上发言。 
   会上,区长黄玉林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是历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的大事,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我区做了大量环保工作,很有成效。但目前我区环保工作还存在认识、治本措施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尤其在启动问责制、促进工作落实上还有差距。今后要继续强化我区环境保护工作:1、要继续推进环境保护四大行动,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要做到目标不减、任务不降、工作不松,主要环境质量指标必须保持全市前列。2、要围绕环保实绩考核找差距、增添措施。切实在环境质量、节能减排、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要保持我区环保工作在全市的领先地位。3、全面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复查工作,确保复查成功。一是要加强宣传工作,宣传部门、广电台、有关部门、街道等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要象文明城区创建一样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广大民众的参与度,提高知晓率;二是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复查的各项指标体系,对列出的重点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力度推进整治,确保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三是有关部门要全面作好复查各项准备工作。4、启动国家生态区建设。区环保局要加快生态区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2009年2月必须完成规划及方案的编制工作,2009年4月在第三次环委会主题研究,并启动生态区建设。5、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长效管理和执法机制。一是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二是要严格规划管理,严格产业合理布局;三是严格实施准入政策,区委、区政府对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将严格环保准入;四是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由区环保局牵头、区建委、区市政委、区公安分局、区文广新等有关部门参加,每月定期召开联合执法工作会议,联合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置。6、加强领导,确保环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区委、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区人大、区政协工加强监督,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二是严格实行目标考核,把环境保护工作始终作为各级各部门重要政绩考核;三是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履行环保工作职能,区纪委、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环保有关规定的部门和责任人启动问责制。

 

(何国建 网络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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