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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统筹城乡发展中的的环境保护问题           ★★★ 【字体:
高度重视统筹城乡发展中的的环境保护问题
作者:蒲章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9

[摘要]: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建设城乡统筹特色新区的目标,制定了把统筹的着眼点放在农村,把统筹的着力点放在城市的方略。本文分析了渝北区在城乡统筹发展中特别是农村发展中存在的环保问题。从高度重视农村环境问题,科学制定城镇发展规划,倡导建立生态产业体系,快速推进法制建设进程等四个方面阐述了在统筹城乡发展中要统筹城乡资源保护和环境建设,促进渝北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关键词]:城乡统筹  协调发展  环境保护

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中增加了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等一系列反映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限制性条件。中央把重庆定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建设城乡统筹特色新区的目标,制定了把统筹的着眼点放在农村,把统筹的着力点放在城市的方略。笔者长期在基层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经过调查研究,感到必须高度重视统筹城乡发展中的环境保护问题。

一、    统筹城乡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环境问题

近年来,我区投入大量的资金,采取有力措施,城市环境治理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农村经济发展所导致的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一是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造成的资源及土壤污染。我区人多地少,提高土地产出水平普遍依赖化肥、农药的大量施用,由此造成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甚至食品的污染。农用地膜带来的土壤污染和许多地区农村的秸秆和垃圾燃烧产生的空气污染也造成了相当程度的环境危害。二是农村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染。随着我区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和集镇聚居点人口迅速增加,但其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滞后于经济发展和人口突增,城镇和集镇聚居点脏乱差现象十分突出,乱倾乱倒乱排乱放相当严重。三是中小企业低门槛或无门槛引进带来的工业污染。大多数中小企业设备相对落后,产品技术含量不高,环保意识薄弱,在引进项目时把大量的工业污染转移到了农村。四是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快速发展成为新的污染源,在一些江河湖库周边这种污染甚至已经超过工业污染。农村各种污染与生态问题交织在一起,不仅严重阻碍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活,甚至威胁到他们的健康与生存。

目前城市已经重视环境的污染与治理,并且能够做到对点源污染的有效控制,但是对农村产生的面源污染问题依然缺乏有效的治理措施。城乡环境治理呈现出严重的不对称。实现城乡统筹特色新区目标,必须改变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在城乡之间的跷跷板状态,充分重视农村的环境保护问题,建立城乡一体的环境建设体系。   

二、    统筹城乡发展,必须科学制定城镇发展规划

实现城乡统筹又好又快发展,科学规划谋划是前提,首先,要加强对城区建设的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城区各要素之间的环境关系。目前,我区城区的发展是在原有的两路镇和龙溪镇基础上加以改造来推进的,为了突破它们原有城区形态的束缚,城区在面积不断扩大同时,城区的区划变动非常频繁。随着每一次城区的扩展,城区的规模和功能又不断进行调整,在新旧城区之间,生活区、教学区、商业区、工业区、行政办公区等不同的城区功能多次进行剥离或设置,难以顾及城区环境的整体性。因此,需要科学的定位城区功能,合理划分不同功能区域的布局,不断改善人居环境的质量。其次,要加强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利用规划,恢复和优化此类生态环境脆弱地带原有生态状况。目前,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非农占用已成为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的突出问题,而且土地利用空间结构不合理,城区建设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的无序混杂现象严重。因此,应当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土地资源的利用与环境保护的规划与整治,制定科学的城乡结合部发展规划政策,推行绿色规划,要在原有规划注重大气、水体、噪音环境的污染整治的基础上,把结合部环境作为系统工程与人工环境结合起来进行规划设计,注重城区森林和绿地的培植和保护,在工业区和生活区之间,用数公里宽的生态农业区加以间隔,营造出城乡一体适宜人居的城市环境。再次,要加强小城镇建设环境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各种自然和人文资源。小城镇环境建设规划的重点在于场镇居民住宅和中小企业的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中小企业是城镇化进程中的必然产物,也是小城镇发展的重要经济支柱。针对当前中小企业用地布点多且分散的现象,必须加强规划管理,采用建设工业园区的方法,实现中小企业用地适度集中,形成集聚效应。不论是建设新的工业项目还是承接城市工业的转移,都要防止工业污染扩散,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同时要加强小城镇居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减少生活污染,保持小城镇原有的自然生态环境。对于小城镇拥有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应当做到开发与保护并重,既要避免对自然资源过度开采造成严重的生态恶化和环境污染,也要防止过度的旅游开发对自然或人文景观的严重破坏。

三、    统筹城乡发展,必须倡导建立生态产业体系

现代发展模式必须摒弃“先发展后治理”的做法,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新观念。加大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必须区域协调规划,城乡统筹实施。一是建立科学完备的生态保护建设体系。科学规划大区域的环境协调,加速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加大退耕还林的投资,加快防护林体系建设、生态农业建设的步伐,防止水资源污染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的滥用和浪费,建立统一的、有权威的、有效率的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制,使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进入健康、科学、有序的发展轨道。二是建立城乡统筹的生态产业体系。要用“绿色技术”统筹改造城乡传统产业。一方面,对于依靠资源开采而发展起来的小城镇(如原华蓥山镇和玉峰山镇),要大力培育新兴替代产业,转移当地劳动力,通过产业转移实现资源保护和环境优化,逐步实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走一条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另一方面,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因地制宜建立农业生态体系,建立无机环境-绿色植物-动物-土壤-无机环境的闭路式能量和物质循环系统。实施生态移民和生态农业战略,利用“绿色技术”改造传统农业,通过绿色食品的生产,加大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延长农产品加工的产业链,促进绿色农业产业化。三是建立城乡一体的科技支撑体系,促进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现代化。建立科技投入机制,通过政府与市场并举的方式,加大资源和生态保护方面的科技投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环保投入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企业、政府和社会相结合,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科技投入新机制,促进环保建设现代化。

四、统筹城乡发展,必须快速推进法制建设进程

首先,完善资源保护和环境建设的规章制度,逐步健全有关方面的制度体系。目前国家是通过制定专门的或单项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这些法律法规难以涵盖所有的资源与生态类型,也无法穷尽环境保护的各种情况和各个环节,因此,需要在基本法律的原则指导下,增加不同种类和层次的规章制度,以改变现在环境建设许多方面无章可循的状况。其次,加强制定农村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为农村的环境建设提供法制规范。长期以来,我国环境保护的重点一直在城市,对农村的生态环境关注不够。虽然国家的《环保法》、《森林法》、《水法》、《土地法》等法律从宏观上规范了对相关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要求,但是,由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路径的特殊性,国家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实际状况、产生原因、影响程度、作用机制等问题在很多方面缺乏准确、具体的把握,难以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环境政策。因此,要研究农村的生态环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是什么,要把农村环境保护纳入国家和地方的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当中,根据不同类型的农村环境问题,有针对地提出预防和治理环境问题的政策和方案。再次,加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在全社会树立环境法制的观念。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森林法》、《环保法》、《土地法》等法律,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增加广大群众环境法制的观念。同时,应当强化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通过司法审判纠正和制止政府、企业、社会其他组织和个人破坏资源和环境的行为,并依法处以相应的惩罚,由此建立起资源和环境建设法律法规的权威,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对环境法制的漠视。

 

(何国建 网络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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